演讲稿是一种实用性比较强的文稿,是为演讲准备的书面材料。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,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演讲稿,相信许多人会觉得演讲稿很难写吧,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知法懂法演讲稿,欢迎阅读,希望大家能够喜欢。
知法懂法演讲稿1同学们,你们知道明天12月4日是什么日子吗?我告诉大家12月4日是法制宣传日。我国是一个法制社会,要求每一个公民都要知法、懂法、守法。
我们是生活在法制社会的儿童,我不知道没有法制的社会会是什么样子。今天我们放眼望去我们的社会有正常的`秩序、我们有若干的法律法规,保护我们幸福快乐的生活。我从小就听爸爸、妈妈说要学文化,要遵纪守法,那时不知什么是法、什么是纪,后来上学了,老师给我们讲了许多关于法律法规的知识。知道了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如果没有法律,那么就会乱成一团。我想:法律应该是约束我们行为的一种规矩吧!因此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学习法律、了解法律、尊重法律。作为一个公民,我们要遵守我们国家制定的法律,老师告诉我们:我们国家的法律是越来越健全了,我们儿童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》,老师有《教师法》……刘备说过:“勿以恶小而为之,勿以善小而不为。”说的是:即使错误再小也不能犯,即使善举再小也要去做。“千里之堤,毁于蚁穴。”可以理解为:坏事虽很小,但能使人慢慢变坏,日积月累,就会走上犯罪的道路,到时后悔也来不及。
我们要学习法律,通过学习法律知识可以让我们更清楚的认识到什么是合法,什么是违法,学会分辨是非,识别善恶,让我们从小就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,借此机会,我向大家提出几点要求:
一、认真学习《小学生守则》。
二、认真学习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》。在生活中的我们无论校内、校外都应遵法、守法,既避免伤害别人,又懂得如何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总之,作为学生,我们就要学法、懂法、守法、不违法、不犯法,做一个阳光自信的好少年,依靠法律,平安、健康、茁壮的成长!
知法懂法演讲稿2老师们,同学们,早上好!
今天我演讲的主题是“知法、懂法,遵法”。
今天是第27个“3。15”消费者权益日,主题是“消费与服务”。1983年,为了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,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广泛重视,促进各个国家、地区消费者组织的合作与交往,更好地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,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3月15日为“国际消费者权益日”。
1991年3月15日,中央电视台经济部的编导们在激情和探索欲的鼓动下推出现场直播“‘3.15’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者之友”专题晚会。首届“3.15晚会”虽然曝光力度还不够大,形式也并不完善,但为消费者正确维护自身权益起到很好的启蒙作用,消费者们的维权意识被唤醒了。
古代中国是“人治”社会,人们的法律意识特别是维权意识很淡薄,粱启超说:“我国成文法之起源不可确指,然以数千年之思想往往视法律与命令同为一物。”没人喜欢命令,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,法律却让人拥护,它给社会发展提供了一定的秩序和保障,但同时更要求人们首先能自我约束,就像西方某位著名思想家曾说的那样,“你首先得约束你自己,然后才能获得更大的自由”“一个人”生活在“人们”中,而“人们”不会让“一个人”为所欲为,所以必得加以约束,剔除为“人们”所不能容忍的行为,思想才能自由地穿梭其中做一切想做的事。
柏拉图认为,对于有意志的公民来讲,法律的统治并不具有强迫性,而是体现了国家的良善愿望。“如果法律能完全导致至善或至少是能部分地达到这样的目的,这些法律我们都应该执行。”而由上面“3·15”晚会的事实也可以看出,我国法律体现了国家“让人民当家做主”的良善愿望。
作为有意志、有思想、追求自由和民主的青年公民,我们是需要维权,但同时也必须知法、懂法、守法,才能遵照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。
我的演讲完了,谢谢大家!
知法懂法演讲稿3尊敬的各位领导、各位老师,亲爱的同学们:
大家好!我是三(7)班的XXX,我今天讲话的题目是《知法懂法,为成长护航》。
在我们的生活中,法律是不可缺少的。因为有了它,社会才会安定;有了它,人们才能过上安稳的日子;有了它,我们的家园才会和谐;有了它,坏人才会得到应有的惩罚。总而言之,法律是人民安全的保障,是每个人都应该遵守的规范。知法、学法、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,并且每个人都应该学会运用法律来捍卫自己合法的权益,使自己成为一个知法、守法、学法、用法的公民。
其实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,即便是很小的事情都会用到法律。例如在马路上靠右行走,红灯停,绿灯行,黄灯亮了等一等,在十字路口听从交警的指挥这些虽然都是一些不起眼的事情,但是却都与法律有关系,这就证明法律一直都在我们身边,只是我们没有深入地思考这些问题而已。作为小学生,我们虽然对法律的理解不够深刻,但是起码我们知道,在学校要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,做一名遵纪守法,热爱学习的好孩子
拾金不昧,乐于助人,尊敬师长,团结同学这些都是优秀品质,我们每个学生都知道,但是能把这几点做好却很不容易。一些同学平时不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,慢慢地养成了不良习惯,长大后就很容易违法乱纪,使自己误入歧途,深陷囹圄。因此别忽视了小事,一些不经意的小事也许就是你步入歧途的导火索,会让你走向不轨的道路,“勿以恶小而为之,勿以善小而不为”这是古人留给我们的教训。
同学们,让我们知法学法、守法用法、让法律永驻我们心中,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少年。法律为我们的成长保驾护航,我们的前途将会一片光明。
以上是我的演讲内容,谢谢大家!
知法懂法演讲稿4尊敬的老师们、亲爱的同学们:
早上好!
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《争做知法、懂法、守法的小学生》。
同学们,你们知道吗?xx年7月,哈尔滨市南岗区某学校一名学生因小小的摩擦与同桌发生撕打,同桌被重物打伤,抢救无效而死亡。事后,他竟无知的说:“是他先来说我的,难道我错了吗?”一件区区小事,残害了一个少年的生命,毁了另一个少年的前程。人们不禁要问,惨剧何以如此轻易发生?问题的答案在于:青少年的法律意识比较淡薄。
或许有的同学会说,我并不会那样去违法犯罪呀,但是我们部分同学还是存在没有严格遵守《小学生守则》和《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》的要求来做的现象,比如,有的同学没有做到诚实守信,没有按时按量完成作业,经不起表扬,也经不起批评,不能很好地团结同学,没有养成良好的习惯等等。当然,我们在遵守纪律的同时,同样会得到国家和社会的保护。国家针对我们未成年人国家颁布了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,这个法的颁布实施对我们未成年人赋予了自我保护的法律武器,我们了解和懂得了这部法,今后就会在受到危险和伤害时就会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。
同学们,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,祝愿我们一同举起生命的盾牌,学法、知 ……此处隐藏5944个字……
最近,一条新闻在全国各大媒体以及网络上都闹得沸沸扬扬。
著名歌星李双江15岁的儿子无证驾驶与他人产生冲突,进而演变成打伤人事件,最终的结果是李双江的儿子被判劳教一年。那天,电视中也在播这条新闻,爸爸妈妈趁机给我上了一堂“法律”课:法律是国家制定并或认可的,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,以规定保护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。
法律面前人人平等。人人都知法、懂法并且守法,国家的治理才能井井有条。
从爸爸妈妈口中,我了解到,我国现阶段青少年违法犯罪不容乐观,青少年初犯的平均年龄也只有14、15岁,他们或敲诈勒索,或盗窃抢劫,或聚众斗殴,甚至有的人为了上网费用或吸毒而残害亲人,那都是他们法律观念淡薄的结果,法律对他们的违法行为会作出公正的判决。小时候认为“法律”等同于“公安局”,因为不听话总是被大人“恐吓”道:“再不听话就叫警察叔叔来!”近似于“法盲”的我开始知道自己原来对法律的理解是多么片面。
法律规范人们的行为,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。没有法律,国家将乱作一团。
法律同样保护人的正当权益,人们也可以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我们是小学生,生活在法治社会,有许多法律法规保护我们幸福快乐地学习、成长,比如《九年制义务教育法》和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等。
俗话说:“国有国法,家有家规”,不以规矩,不能成方圆。就好比校规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同学们安宁的学习环境,同样,国法保障国家的安定与和谐。
我们年纪虽小,也应该学习法律知识,做知法、懂法、守法的小公民。
知法懂法演讲稿14大家好!谈到“法”这个字,我想大家都不会生疏,或多或少对它都有一定的了解。
那什么是法?我认为法是安全的眼睛,懂法就能辨明邪正,认清是非;法是智慧的窗口,对人的思想进行点拔,行为加以制约。21世纪是一个法制社会,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,俗说:“没有规矩,不成方圆”。
我们知道宇宙中的星球,都在按照各自的轨道运行,否就会发生天体大碰撞;马路上的车辆必须尊守交通规则,不然就会发生交通事故。我们生活在社会上,必然也要受到法律的约束,任何人在任何情况一旦违反法律,也会被追究法律责任。
我们青少年在身体发育成长的同时,也是世界观、人生观逐步形成的要害时期。我们面对的世界,有鲜花也有野草;有阳光灿烂,也有暗夜阴霾,有携手同歌,也有拼搏竞争;在我们渴求知识,崇尚善良的同时,也最轻易受到不良社会风气影响,所以我们要从小就学法、知法,才能宏扬正义,远离邪恶。
我想通过这么一说,大家都了解了守法的重要性了,那接下来就应该学法了。我们中国有句古语叫“有理走天下,无理寸步难行”,就是告诉我们凡事要讲道理,假如我们人人不讲道理,那我们的国家是怎样一大家好!谈到“法”这个字,我想大家都不会生疏,或多或少对它都有一定的了解。
那什么是法?我认为法是安全的眼睛,懂法就能辨明邪正,认清是非;法是智慧的窗口,对人的思想进行点拔,行为加以制约。21世纪是一个法制社会,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,俗话说:“没有规矩,不成方圆”。
我们知道宇宙中的星球,都在按照各自的轨道运行,否则就会发生天体大碰撞;马路上的车辆必须尊守交通规则,不然就会发生交通事故。我们生活在社会上,必然也要受到法律的约束,任何人在何情况一旦违反法律,也会被追究法律责任。
我们青少年在身体发育成长的同时,也是世界观、人生观逐步形成的要害时期。我们面对的世界,有鲜花也有野草;有阳光灿烂,也有暗夜阴霾,有携手同歌,也有拼搏竞争;在我渴求知识,崇尚善良的同时,也最轻易受到不良社会风气影响,所以我们要从小就学法、知法,才能宏扬正义,远离邪恶。
我想通过这么一说,大家都了解了守法的重要性了,那接下来就应该学法了。我们中国有句古语叫“有理走天下,无理寸步难行”就是告诉我们凡事要讲道理,假如我们人人不讲道理,那我们的国家是怎样一翻“景色”。
知法懂法演讲稿15不爱学习的人往往以为只要不打人、不偷盗就等于心中有了法,这当然是在太肤浅了!但这只是肤浅,未必能说他是坏人!
还有一些人,开始接触了一些法律条文的人,渐渐地知道了学法、守法的重要性,更知道遵纪守法要从点滴做起。这自然是好事。
然而,当我发现社会上有的人,常喜欢高喊着“拿起法律的武器来扞卫自己的权益!”
这句话听得多了好像没错吧?但是在和谐的社会里人人都只会“拿起法律的武器来扞卫自己的权益”这社会还会很和谐吗?
《朱子家训》上面说:“居家戒争讼,讼则终凶”意思是平时在家,别吵架,别老爱打官司,这是没有好结果的。我想,大家和睦相处,不吵架,不常打官司,这更加有利于和谐社会吧?还有,更有甚者,有人一面打着这面旗号,一面却在干这损人利己的事情,还同时拿出了他的“法律依据”。我开始疑惑了!我开始问自己:“法到底是什么?”“建设和谐社会,法有用吗?”
偶然,我看到这样的一句话:“勿以恶小而为之”,这是三国时刘备告勉自己儿子刘禅的一句话。这位古代政治家的至理名言虽然历经1700多年,但它的哲理光芒永存。然而现行的法律上也没有这句话呀!“恶小而为之”可能是不犯法,但是“小恶不制,必然发展”,看看社会中那些犯罪分子哪个不是从“小恶”开始一步一步走向犯罪道路的呢?就如一只小白蚁在船板上咬一个小洞是很不起眼的,但如果任其发展起来,船就会沉没。人们所以而意识到:我们的所作所为,不能停留在“不犯法”的水平上。
“勿以恶小而为之,勿以善小而不为”这不是法律,但却是我们做人的标准。
“恶小而为之”发展下去,终有一天发展到被法律制裁。如果你“偶尔为之”小恶,就没事啦?回答是否定的!
第一,小恶偶尔为之,想要不成大恶,实际上就像偶尔吸毒,又想戒掉毒瘾一样,是不可能的。
第二,偶尔为之小恶,虽然法律可能不会惩罚你,但周围的人们都必然会谴责你,即使别人没看见,你也会受到你自己良心的谴责。你说,“我才不会呢!只要实惠,我心安理得!”那你就是一个没有道德的人、一个虚伪的人、一个没有良心的人、一个没有脱离低级趣味的人、一个低贱的人、一个被人民群众唾弃的人。
目前常听到有小孩会这么说:“爸爸妈妈告诉我,人在社会上要厉害一些,不能受窝囊气。”
这是小事情吗?再看看社会上的种种现象吧。有的执法者滥用职权,徇私舞弊,贪赃枉法;
有的企业家为谋取暴利将法抛于脑后,违法生产经营,大肆造假售假,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;
有的人为不劳而获,怨恨报复,把法置之度外,杀人放火、抢劫、横行霸市等等……
虽然,这些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,但是这些行为却对社会、对孩子们遗害无穷。试想,假若人人都自以为是,那么那些由于缺少知识而心灵受污染的孩子们又怎能做到学法、知法、守法、用法、护法呢?
我们多么希望我们的社区、每个家庭都能为人们学法、知法、守法、用法、护法,为依法治国,为和谐社会提供良好的环境啊!